门房陋习

开卷有益 | 2009-05-18

现在社会,各单位的看门大爷、保安大叔都是让人比较犯怵的,个个凶神恶煞、自带屏蔽功能。在清朝,衙门的门房大爷也是一个厉害角色,他们有一个正式的名字——“司阍”,也被称为“门政”。

司阍不仅要负责向主人通报来访之人,还掌管着官衙大门的启闭。所以,他们虽然地位低下,但手中的权力一点也不小。

清朝门房大爷凭借手中权力收受来访者的门包(银两),成为一种难以破除的陋规。这一陋规的出现,“实肇端于吴三桂之出关乞师,欲求见摄政王多尔衮而不可得,乃以重资赂其左右,始开门接见”,此后遂成为官场上的积习。

透过史料,可以看到门房颇有点“见人下菜碟”的意味。他们看到衣着朴素寒酸的来访者,“薄其穷酸,竟不传刺”。有的虽不至于给人以白眼,但也怠于伺候,即使主人在家,也借口外出,不予通传,这种情况不排除主人的暗示,但大多数是门房自作主张。若是“门生、属吏之礼者,必先餍所欲,而后为通,使得见”。

据《清稗类钞》记载,安徽一位提刑按察使新官上任,前去拜谒总督。至官厅,看门者不为通传,向其索要门包费一百。这位提刑按察使命令自己的仆人向怀宁县令借银一百圆,交给看门者。牛气哄哄的门房大爷摆着架子说:“一百者,非一百圆之谓,乃一百两之谓也。”

这位提刑按察使只好照做,让仆人向怀宁县令重新借得一百两。门房大爷收了一百两之后,并不满足,还要索取十两小门包,以至于双方差点起了冲突。幸亏其他看门人为之转圜。

最后的结局是,这位新上任的按察使见到了总督大人,反馈了门房乱收费的黑幕,但总督大人的处理也只是门包归还、规矩照旧。

不仅普通官员要受看门者的勒索,就连一国之君的皇帝,也备受门包之苦。清朝末期,慈禧太后权力盛极一时,身边的太监也跟着拽了起来。当时光绪帝要谒见太后,也不得不给李莲英塞红包。否则,这一众太监便眼见着皇帝跪于宫门前,愣是不给通报。

对于这一陋规,早在乾隆年间,就曾有谕旨云:“各省督抚,何得任听家人向属员恣索门包?且督抚原系封锁衙门,一应亲族奴仆,俱例禁出入,是以设有中军及巡捕等官及供稽察传禀。今伊等仍令家人传事,以致积收门包,盈千累万,所谓封锁者安在?若不明禁革,流弊恐无底止......督抚至道府,概不许收受属员门包,各督抚不许另设立管门家人”。

煌煌圣谕,措辞不可谓不严厉,但门房大爷的“创收”之路并未因此敛迹,反而愈演愈烈,甚至演变为殴打访客的恶性事件。

嘉庆年间某一年岁末,山东莱州知府即将迁任,其幕友屠某、杨某前往贺岁,门房不给通报,屠、杨二人厉声叱责,结果门房喝令门役一顿痛打,等到主人出来,此二人已被打得狼狈不堪。

后来新知府上任,得知此事,作为调解人,于案件文书上做两首诗了事。其中有“磕过头儿赔过礼,得收场处且收场”、“也知械杖循王法,无奈门丁是内亲”之语。言语之间,不难看出身为一方父母的地方长官对于门房猖獗、门包陋习的无奈与消极应对。

总而言之,门房腐败与“门包”陋规贯穿于清王朝始终,有人评论清朝“得国以门包,其失国亦以门包”。

何以这一陋习即使在朝廷的明令禁止下仍难以根除?这大概是与专制制度自身的腐败有关。正如张鸣先生所言:“清代门丁之所以能借势‘微腐败’,就是因为权力专断而且有后门。当官的需要这个后门,找当官办事的人更需要这个后门。没有后门,上面的没法捞好处,下面的没法搞名堂。”可谓一语中的!

参考资料:徐珂《清稗类钞奴婢类》;张鸣《清代门丁的“微腐败”》;郭莹《“把门奴”与“门包”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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